摘要:有学生问我对重庆“打黑”应如何评价,我建议大家思考三个问题: 第一,在薄熙来入主重庆之前,重庆的社会治安是否明显比其他城市(如成都)差?第二,在薄熙来入主重庆几年后的今天,重庆的社会治安是否明显比其他城市好?第三,如果以上两个问题都只能给出否定的回答,那么为什么重庆“打黑”搞得轰轰烈烈,而在打击黑势力、保护市民安全方面的实际效果与其他城市并没有明显差别呢?答案只能是:薄熙来会作秀,所谓“轰轰烈烈”只不过是一种宣传效应而已。
重庆打黑三问
对重庆的“唱红”,我所接触的人(主要是老师和大学生)大多数是反感的。但对重庆的“打黑”,大多人还是持肯定态度的。
学生中多次有人问我对重庆“打黑”怎么看。最近又有报道说“自发”来自全国近30个省市的人民群众代表向重庆市公安局赠送锦旗,这大约与重庆打黑有关,于是问我这个问题的学生多了起来。
由于“黑社会”是人人痛恨的东西,所以不会有人笼统地反对“打黑”。但一些法律界人士对重庆打黑的程序是否合法(是否“以黑打黑”)提出质疑,这牵涉到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关系问题,许多普通民众对此也有疑虑。我的法律知识有限,对此不能提供成熟的意见,也仅仅是心存疑虑而已。
但是,对重庆“打黑”如何评价,我可以提供自己的思路。建议大家思考三个问题:
第一,在薄熙来入主重庆(2007年)之前,重庆的社会治安是否明显比其他城市(如成都、武汉、广州、上海、天津等)差?真的是黑势力猖獗霸道横行无忌吗?当时的重庆是不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社会(还是放大的黑社会)?
第二,在薄熙来入主重庆几年后的今天,重庆的社会治安是否明显比其他城市(如成都、武汉、广州、上海、天津等)好?今天只有重庆黑社会势力被打掉了,而其他可比城市没有“打黑”,黑势力还在欺压无辜市民、扰乱社会秩序吗?
如果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,那么重庆前主要领导人汪洋就应对当时的重庆社会治安明显差、黑势力猖獗霸道横行无忌负主要责任。(汪洋离开重庆去了广东似乎并非被贬调离)
如果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,那么如今那些“社会治安明显比重庆差”的城市的领导就应该对打黑不力、未能有效保护市民安全负主要责任。(成都等城市社会治安并不明显比重庆差)
如果以上两个问题都只能给出否定的回答,那么下面的问题就不难找到答案了:
第三,为什么重庆“打黑”搞得轰轰烈烈,而在打击黑势力、保护市民安全方面的实际效果与其他城市并没有明显差别呢?
答案只能是:薄熙来会作秀而已,所谓“轰轰烈烈”只不过是一种宣传效应。打黑、保护市民安全,是任何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,其他城市的政府也做了,只不过没有像重庆那样大张旗鼓地张扬宣传而已。
记得十几年前薄熙来主政大连,当时的大连的名气也很大,什么“不求最富,只求最美”的口号很迷人,现在想想,大约也就是个宣传效应、善于作秀而已。去年夏天我有幸去大连一游,听当地的朋友说:大连街心广场和海滨公园是建得漂亮,但大连市民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。这一点大连市和辽宁省的老百姓和基层干部大约是清楚的,听说在十六大(2002年)代表选举中,已经是辽宁省省长、副书记的薄熙来居然落选了(仅仅是“听说”,因为薄熙来是否是辽宁省十六大代表候选人、以及是否被选下来了,我个人没有办法核实),多少也反映了当时大连市和辽宁省的一点民意。
唱红和打黑,是今天重庆在全国叫得最响的两件事。打黑虽不宜全盘否定,但不过是其他城市也干得不错的份内之事,那么薄熙来的真正专利,就只剩下有组织的大规模“唱红”。而我对这种由各级组织××部主办的“唱红”总的感觉是“有点恶心”,因此对薄熙来这个人的总体印象也就是两个字:恶心!
假如我党领导人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,那么我手中的选票是决不会投给薄熙来的;假如我国领导人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,那么我手中的选票也决不会投给薄熙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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